黃玉蘭
法國都會巴黎於2005年10月27日發生了極嚴重騷亂,起因是有兩名青年拒捕後觸電身亡,引發騷亂。根據外電報導:【多日暴亂共有3500輛車被焚,近800人被扣留。警方宣稱,縱火事件蔓延是因為其他暴徒爭相仿效。】事後法國的國會議員、學者,都為騷亂找尋原因,貧富懸殊是一定準確的原因。而根據網上的資料:【法國提供給低收入家庭的社會保障不錯,【一個入住公型房屋的4口之家每月只需繳付數百美元租金,卻可領取約1200美元(約9300港元)津貼,失業者津貼更高。低收入者更可享有免費醫療及教育褔利。】參與動亂是以小數族裔的青年為主,為什麼基層公民已得到基本生活保障,仍然對社會有那多怨憤?一個捍衛民主、自由、人權的國家,都是一樣有嚴重的種族歧視,令信奉回教的小數族裔人士長期沒法融入法國主流社會。【基於種族和宗教信仰不同,法國社會一直是將這些小數族裔國民邊緣化,只視為一種廉價勞力資源,】這是一位法國學者對法國政府的批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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